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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604 XZPhil 2 1 11「別人比你強」+主的晚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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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林前 4:7 ;約 3:27) 。。。 see ,唯有基督徒才有合宜的標準看別人比自己強;只有基督徒才能真正地謙卑。   關於「看別人比自己強」,加爾文有經典的解釋:   但有人問:一個實際高人一等的人,怎麼可能會看那些他明知比自己弱的人比自己強? 我的回答是:這完全取決於我們對上帝恩賜和對自己軟弱有正確的評估。擁有任何出類拔萃稟賦的人,他應該思考,這些賜予他的恩賜並不是為了叫他自滿自大、高舉自己。他反而要專注於糾正和發現自己的缺陷,他就會有足夠的機會表現謙卑。另一方面,他要尊重別人身上的任何優點,並用愛遮蓋他們的缺點。能夠遵守這個原則的人,就自然能夠看別人比自己強。   這樣的人,也就能夠 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 ——原文很簡單: 不要只看 / 在意自己,而要看 / 在意別人。 「不要看自己、要看別人」也解釋如何「看別人比自己強」:一個看別人比自己強的人必然將目光從自己身上移開、聚焦在別人身上。但是你不能只單純看那個人,因為說實在的,任何人看久了都不值得你看——你必須在基督裡看他和看自己,就是:你不再看你自己,因為你不再是自己的人;你樂意看別人,因為你認知他是屬於基督的人。。。保羅不是提出一個籠統的人際關係守則,他指的是在教會裡面基督徒的連結和互動。   然後保羅給他們謙卑合一的範本 : 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­—— 不論這節經文的意思是「你們當有在基督裡的心志」還是「你們在基督裡當有祂的心志」,我認為最終的意思都一樣:你們在基督裡 意念相同,愛心相同,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 ,而這意念(「心」的原文,同第二節的「意念」)就是基督的心志:   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 ——「形像 μορφῇ 」在此的意思是與上帝同等質的本性; 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 ­—— 有兩種進路理解這句話: 1 )因為祂本是上帝就不須要強奪與上帝同等,或, 2 )祂因( v7 )「虛己」就不強奪 本屬於自己的 與上帝同等,反而 取了奴僕的形像( 本性) ,成為人的樣式 (或:像人一樣出生,像人一樣被造)。這是約翰福音的道成了肉身,或加拉太書的 上帝差遣祂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 ( 加 4:4) ,或系統神學的上帝兒子取了完整有血有肉有靈魂的人性。。。( 基督虛己就將自己變得什麼也不是,不是說祂放棄上帝的本性或祂不再是上帝——因為上帝不可能放棄或掏空自己的本性,說上帝可不做上帝是邏輯上的錯謬和語言上的自我矛盾 )。   祂 v 8 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 ——基督按照祂的人性自願卑微、順服(沒有人逼祂), 以至於死 ­—— 基督既然不強奪與上帝同等、 也就表示祂與人同等 (來 2:14-17 ):至高的永生上帝居然成了順服以至於死的人! 且死在十字架上 !!! 。。。十字架是基督徒的標誌也是帶在身上的裝飾品。我們很難想像十字架對當時的人來說是極大的恥辱,是美國人所謂「四個字母的字 four-letter word 」、或我們所謂的三字經,是連說都不該說出口的字眼,是 題起來也可恥的 字 ( 弗 5:12) 。說耶穌祂 且死在十字架上 , 就是說那與上帝同等、就是上帝、從天上來的那一位,下到地上成了最低賤的人。   保羅在這裡沒有說 為什麼 ,但是我們知道是為了我們的緣故:基督沒有只看自己、沒有只顧自己的事;上帝兒子顧我們的事,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祂就愛我們,為我們捨己(羅 5:8 ;加 2:20 )。基督沒有按照我們配得的標準看待我們(詩 103:10 ),榮耀的主非但沒有 貪圖虛浮的榮耀 ,反而不強奪本來屬於自己的榮耀(約 17:5 )::: 祂 存心謙卑, 祂 看我們比自己強 !   神學家稱這為基督的降卑。   9 所以,上帝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 10 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 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上帝。   神學家稱這為基督的高升。   腓立比書 2 章 6-11 節的基督頌是聖經裡面最極致簡明的基督論,其中有基督的神人二性,也有基督降卑與高升的雙重光景。我們還有許多可說卻沒有時間說的。今天我只要你們注意這段經文的 模式 pattern 。 這是「從上而來」的高基督論、還是「從下往上」的低基督論???基督頌是高基督論 high Christology ,從基督「有上帝形像 / 本質」開始論基督,認知上帝兒子在時空中成了人子。「從下往上」的低基督論則著重於拿撒勒人耶穌與我們一樣是人,是首要俯就人的觀點的基督論,高舉的是一位暖男耶穌。。。但腓立比書基督頌的模式不是從低到高,而是「高 - 低 - 高」:至高上帝兒子、虛己成了人子順服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、所以上帝將祂升為至高。為什麼要注意這個模式?因為這是最 實用 的模式,就是基督徒生命的範本。   基督頌出現在腓立比書 2 章不是偶然:這個最高的基督論有最腳踏實地實用的目的,就是提供在地聖徒 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的模式。我們的生命也必然遵循這「高 - 低 - 高」的模式——在信主之前我們都自視甚高,就如保羅在腓立比書三章說自己 可以靠肉體誇口,是無可指摘的 (腓 3:3ff )。信主之後我們才明白自己原來什麼都不是也什麼都不配、以前以為有價值的都成了糞土(信耶穌不會建立你的自我形象!)。然而凡與基督同受苦的,也必要與祂一同得榮耀——保羅在這封信的用詞是 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,和他 (基督) 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( 腓 3:21 ;羅 8:16-17) 。。。 see ,高 - 低 - 高。   也就是說,好的基督論有最實用的功效,是基督徒效法基督的藍圖。我們要活出在基督裡的身分,就必須仰望基督。你必須仰望基督才可能「不顧自己的事 / 不看自己」,你必須仰望基督也才可能在基督裡「看別人 / 顧別人的事」。。。你的目光總會聚焦在某個東西或某個人身上。在地基督徒必須憑著信心注目經文裡的基督,才可能謙卑合一,也認知有一天這信心的目光要成為榮耀的眼見,但不是現在。。。   這是說,弟兄姊妹,如果我們真要謙卑合一,就必須確切認識這位為了我們緣故降卑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的主。祂怎麼降卑???你不能只說「祂為我死在十字架上」,你必須知道祂 到底怎麼走上十字架 。你必須認識祂,因為祂不是神話,不是口號,而是上帝兒子取了奴僕樣式。。。你必須認識祂,才可能效法祂。祂怎麼取了奴僕樣式?祂怎麼自願卑賤自己?   上帝兒子為自己所造的女人所生,且生在馬槽裡。祂說: 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(太 8:20 )。祂渴了就必須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。祂去法利賽人家吃飯主人沒有與祂親嘴也沒有洗祂的腳。祂替祂的門徒洗腳。。。祂怎麼 被藐視,被人厭棄 ( 賽 53:3) ???祂自己的兄弟不信他,自己家人以為他瘋了(約 7 ;可 3:21 );祂家鄉的人聽了祂講道反而要殺祂(路 4 ;可 6 ),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說祂說僭妄的話,他們寧可要一個殺人犯也不要祂,他們說: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。祂怎麼上十字架???祂有一個門徒出賣祂;祂自己最親密的朋友三次不認祂。。。祂上十字架之前在一個園子裡面驚恐起來、極其難過、大聲哀哭、學習順服(可 14:33ff; 來 5:7-8 );他們 吐唾沫在他臉上,用拳頭打他, 賞祂巴掌 ( 太 26:67) 。從經過十字架的路人譏誚他、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戲弄他,說: 他救了別人,不能救自己 (太 27:39ff )。。。   為什麼?為了你我的緣故: 祂救了你我,就不能救自己 。弟兄姊妹,你要看祂: 祂在十字架上沒有顧自己的事,祂顧你的事 。   讓我們一起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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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604XZPhil2.1-11

40:26

230604XZSupper

17:13